現代設施漁業建設專項實施方案
(2023?2030年)
一、總體要求
(一)發展思路。以鞏固提升設施漁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標,以擴產能、調結構、優布局為導向,以推進池塘標準化改造、發展工廠化循環水養殖、開發鹽堿地
水產養殖、建設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漁場、提升漁港基礎設施為重點任務,加快實施一批現代設施漁業重點項目,積極拓展設施漁業綠色養殖空間,多途徑開發食物來源,全面提高設施漁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,保障
水產品穩定安全供給,更好滿足人民對優質
水產品和優美水域生態環境的需要。
(二)目標任務。到2025年,建設完成140個池塘設施漁業養殖場、60個工廠化設施漁業養殖場、25個鹽堿地設施漁業養殖場、40個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漁場、45座中心漁港和40座一級漁港。
到2030年,建設完成340個池塘設施漁業養殖場、152個工廠化設施漁業養殖場、60個鹽堿地設施漁業養殖場、99個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漁場、60座中心漁港和80座一級漁港,帶動全國池塘標準化改造約1700萬畝,新增現代工廠化養殖水體約1500萬立方米、鹽堿地設施漁業養殖面積約3萬畝、深遠海養殖水體約500萬立方米,基本形成布局合理、智慧高效、綠色安全、保障有力的現代設施漁業發展格局。
二、建設重點
(一)建設池塘和工廠化集約化設施漁業養殖場
1.建設目標。推進全國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工廠化集約化設施漁場建設,在全國內陸和沿海水域灘涂養殖優勢區,建設340個池塘設施漁業養殖場、152個工廠化集約化設施漁業養殖場,帶動全國池塘標準化改造1700萬畝,帶動新增現代工廠化養殖水體1500萬立方米,進一步提高池塘和工廠化集約化養殖的綜合生產能力、資源利用率、設施裝備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,促進
水產養殖綠色高質量發展。
2.重點建設任務。以優化傳統養殖區水域灘涂利用方式、加快綠色高效集約養殖為主攻方向,加快建設一批池塘和工廠化集約化設施漁業養殖場,推廣池塘工程化循環水、工廠化循環水、室內魚菜共生等設施養殖模式。
??建設池塘設施漁業養殖場。實施池塘標準化改造,建設池塘設施漁業養殖場,單個池塘集中連片2000畝以上,重點配套進排水及水處理設施設備。推廣池塘工程化循環水養殖技術模式,根據魚、蝦、蟹池塘養殖特點,在池塘內通過功能區構建、多營養級營造、智能機械配置等進行水質調控、底質調控和精準管控,實現高效集約養殖;在養殖區利用排水渠、閑置塘、水田等構建生態凈化渠、沉淀池、生態塘、復合人工濕地和漁農綜合種養系統等對養殖尾水進行生態凈化處理。
??建設工廠化集約化設施漁業養殖場。按照單個養殖場車間面積達到3萬平方米的標準,建設工廠化集約化設施漁業養殖場,重點配備精準投飼、分級計數、起捕采收以及水質監控、尾水處理等設施裝備。推廣工廠化循環水和魚菜共生養殖技術模式,通過物理過濾、生物凈化、殺菌消毒、脫氣增氧等水處理技術集成,實現85%以上養殖水循環利用。
3.建設布局。淡水池塘和工廠化集約化設施漁業養殖場建設區域主要分布在:上海、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安徽、重慶、四川、貴州、云南、內蒙古、河南、寧夏、陜西、新疆、黑龍江、吉林,以及河北、天津、江蘇、浙江、山東、遼寧、廣東和廣西的內陸地區。海水池塘和工廠化集約化設施漁業養殖場建設區域主要分布在遼寧、天津、河北、山東、江蘇、浙江、福建、廣東、廣西、海南等沿海地區。
(二)建設低洼鹽堿地設施漁業養殖場
1.建設目標。加強鹽堿水域資源開發利用,積極發展鹽堿水設施漁業養殖,建設60個鹽堿地設施漁業養殖場,重點加強技術裝備集成應用,探索推廣“以漁降鹽治堿”技術模式,不斷拓展漁業發展空間,促進鹽堿地有效治理利用。
2.重點建設任務。充分運用
水產養殖科技和水土一體化工程技術,科學布局田塘結構,加強技術集成和應用,有效推廣鹽堿地池塘養殖、“以漁降鹽治堿”漁農綜合利用模式等,養殖池塘符合標準化池塘要求,養殖尾水做到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。
??建設規模與內容。單個池塘10?30畝、集中連片500畝以上,建設鹽堿地設施漁業養殖場。配備飼喂、增氧、疫苗注射、起捕采收、分選分級、保質保鮮以及水質監控、水草管護、尾水處理等設施裝備。
??適宜養殖品種與模式。選擇適宜鹽堿地
水產養殖品種,包括南美白對蝦、河蟹、鯉、草魚、黃金鯽、梭魚、羅非魚、淡水白鯧、加州鱸等。探索推廣鹽堿地設施
水產養殖模式,重點推廣鹽堿池塘多品種生態高效養殖、鹽堿地洗鹽排堿水漁業綜合利用模式等。
3.建設布局。鹽堿地設施漁業養殖場建設主要在東北生態養殖區、華北綜合養殖區、西北增效養殖區、華東提質養殖區、西藏生態保育區以及沿黃高質量發展帶布局,各地因地制宜選擇相應養殖模式。
(三)建設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漁場
1.建設目標。優化
水產養殖空間布局,積極發展深遠海設施漁業養殖,建設99個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場。以重力式網箱、桁架類網箱和養殖工船三類養殖設施為主,加快構建“陸海統籌”深遠海養殖產業模式與技術體系,逐步提升我國深遠海養殖裝備智能化水平,形成海上規模化養殖生產群,有效拓展深遠海養殖空間。
2.重點建設任務。利用深遠海優質的水質條件和水體交換能力,通過科學選址,合理養殖漁場布局,應用先進魚類健康養殖技術,結合工程化養殖投喂和信息監測等配套裝備,融合物聯網、大數據等現代技術和裝備,實現魚類深遠海設施養殖工業化高效生產。
??重力式網箱養殖模式。50個40米周長的標準網箱為1個重力式網箱設施漁業養殖場,單個養殖場設計有效養殖水體不低于3萬立方米,應用高強度防附著網衣材料,重點配置水上水下監測、自動化精準投喂、網衣清洗、養殖環保等設備。
??桁架類網箱養殖模式。單個網箱設計有效養殖水體不低于1萬立方米,應用高強度防附著網衣材料,重點配置遠距離飼料傳輸、自動化投喂、死魚回收、成魚自動聚捕、機械化起捕、網衣清洗、養殖魚類與環境監測、清潔能源配置、避碰設備、安全預警、養殖廢棄物收集等設備。
??養殖工船模式。單船艙養結構養殖水體不低于8萬立方米,配置遠距離飼料傳輸、自動化投喂、氧氣補充、機械化起捕、養殖艙壁清洗、養殖魚類與環境監測、安全預警和船岸一體化物聯網信息系統、養殖廢棄物收集、海水制淡、海上冷鏈物流等生產與環保設施設備。
3.建設布局。綜合各海域自然氣候條件優化建設布局,黃海海域全年海水溫差大,以重力式網箱和養殖工船為主;東海海域受水溫和臺風影響,以桁架類網箱和養殖工船為主;南海海域臺風多發但空間廣闊,以島礁重力式網箱和桁架類網箱及養殖工船多元結合的形式為主。
(四)建設提升沿海漁港基礎設施
1.建設目標。在沿海重要漁區和臺風路徑海域,建設提升60座中心漁港和80座一級漁港,提高漁港避風等級和漁船安全避風容量,提升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能力,帶動漁區產業興旺發展,打造沿海漁港經濟區。
2.重點建設任務。支持中心漁港和一級漁港建設防波堤、攔沙堤、碼頭、護岸、港區道路、漁港綜合管理設施、卸魚棚等水陸域建筑物和港池航道錨地疏浚、陸域形成及通訊助航、系泊、監控、供電、照明、給排水、消防、污染防治等配套設施。支持配套建設
水產品交易市場、冷藏制冰廠、繩網廠、修船廠、物資供應設施等。
??建設中心漁港。中心漁港年魚貨卸港量不少于8萬噸,港內有效掩護水域面積不少于40萬平方米,碼頭長度不少于600米,陸域面積不少于20萬平方米,可滿足800艘以上大、中、小型漁船停泊、避風和補給需要,漁港綜合防風等級達到11級以上。
??建設一級漁港。一級漁港年魚貨卸港量不少于4萬噸,港內有效掩護水域面積不少于30萬平方米,碼頭長度不少于400米,陸域面積不少于10萬平方米,可滿足600艘以上大、中、小型漁船停泊、避風和補給需要,漁港綜合防風等級達到11級以上。
3.建設布局。重點在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廣東、廣西、海南等東南沿海區建設中心漁港47個、一級漁港60個,在遼寧、河北、天津、山東、江蘇等黃渤海區建設中心漁港13個、一級漁港20個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強化政策支持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嚴格落實《“十四五”全國漁業發展規劃》和《全國沿海漁港建設規劃(2018?2025年)》等要求,推動設施漁業發展列入地方政府重要議事日程,落實好現行漁業發展相關支持政策,統籌推進項目實施。發展設施漁業多樣化融資方式,推動漁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。加強農業農村與財政、科技、生態環保、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,形成合力,有效保障設施漁業用地(水)、用海、環保、財政、金融等發展需求,共同推動設施漁業加快發展。
(二)強化科技支撐。依托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和骨干企業,整合科研資源,建立研發平臺和技術創新聯盟,加強設施漁業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究,重點開展養殖設施裝備迭代升級、水質處理、自動精準投喂、遠程監測管控、池塘養殖精準管控與高效起捕、深遠海大型智能化養殖、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等新裝備研發,促進產學研用協同創新。制定完善設施漁業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,引導設施漁業規范化發展。加大對設施漁業新型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,強化漁業設施裝備知識培訓,壯大設施漁業人才隊伍。
(三)強化宣傳引導。遴選一批先進、高效、適用的設施裝備技術,發揮基層
水產技術推廣體系作用,開展設施漁業養殖技術模式集成和示范推廣,打造設施漁業發展樣板。總結設施漁業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,充分利用各類媒體資源,創新宣傳形式和內容,樹立典型,擴大影響,營造推進設施漁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。